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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届“侨界贡献奖”提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30 点击率:

各相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省侨联《关于开展第十届“侨界贡献奖”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中国侨联今年开展第十届“侨界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侨界贡献奖”提名候选人推荐工作,结合上级通知要求,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侨界贡献奖”

由中国侨联于2003年设立,每两年评比1次,至今已成功举办九届。作为选树侨界高新科学技术人才的最高奖项,“侨界贡献奖”曾表彰过黄大年等侨界优秀代表,在侨界乃至社会各界广受关注。

通过表彰“侨界贡献奖”,激发了广大侨界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和勤奋进取、报效祖国的热情,促进了侨界科技创新成果的交流对接和转化落地,在赋能实体经济、催生新发展动能、吸引鼓励海外侨界科技人才回国创新创业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是中国侨联向广大侨胞宣扬“嘉庚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激发爱国之情,凝聚侨心侨力侨智、同圆共享中国梦的重要载体。

二、评选范围

被推荐人应为学校教职工,近两年来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等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侨界人士。

已经获得该奖项两次(含)以上者,如在近两年内无新成果,原则上不重复推荐。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自身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果,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或关键问题,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应用成效。

4.在创新成果推广转化中取得突出成绩,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已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高质量发展、共建“一带一路”作出了重要贡献。

5.创新成果须主要在国内取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技术鉴定文件,发明专利证明,国际、国家、省部级颁发的奖项证明,实际应用效果证明等。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

6.突出实用技术导向,提名单位在进行人选提名要对产业园区、科创基地等奋战在创新成果转化一线的侨界科技工作者、侨界创新创业人士给予一定的倾向性。

7.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推荐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8.具有侨的身份。(附件3)

四、推荐程序

1.根据评选条件,各相关单位、各位老师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以公正、严谨的评审程序,由推荐单位提名本单位“侨界贡献奖”候选人1名。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报送推荐。

2.学校按照相应的评审程序,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按照上级要求遴选出2名推荐候选人提交陕西省侨联。

3.陕西省侨联根据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按照相应的评审程序,遴选出陕西省侨联推荐候选人,上报中国侨联。中国侨联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侨界贡献奖”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在中国侨联新侨创新创业成果交流活动中予以表彰。

五、具体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5月11日(星期六)18:00前将推荐报告(盖章扫描电子版)和《第十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caogang@nwpu.edu.cn。

联系人:曹刚,88491979。


党委统战部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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